1、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、杂填土、素填土、砂土、粉土、低饱和度粘土、非自重湿陷性黄土、黄河冲积成因的饱和粉土与粘土互层等基础。饱和软粘土、泥土等基础可以通过强夯置换来处理。
2、强夯地基处理应根据加固地基的土质类型、周围环境条件、建筑荷载压力、基本形式等提出以下技术要求:
①夯实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;
②有效加固深度;
③夯地基土压缩模量;
④处理范围;
⑤夯后地基的均匀性及加固效果的检测方法、数量等。
3、当强夯施工振动对相邻建筑物、仪器设备和施工中的工程结构产生有害影响时,应评估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,明确施工安全距离和减震措施。必要时应设置监控点。
4、施工前,应进行试夯或试验施工。试夯区域的数量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复杂程度、施工规模和施工类型确定。试夯区域应具有代表性,其面积不应小于400m2和4X4排夯点。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与现有工程相同,可以参照成熟的施工经验进行施工,而不是专门进行试夯。
5、当地表土较弱时,应铺设一定厚度的粗颗粒材料垫层或采用低能预夯;当地下水位高于夯面以下1.2倍的夯锤直径深度时,应采取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:饱和软粘土应采用强夯置换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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